黔东南州森林资源丰富,境内古树名木众多,是黔东南州极其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重要的科学、历史、经济、生态、文化价值。近年来,黔东南州不断创新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开展古树名木挂牌管护、监测复核、复壮、宣传、购买古树保险等工作,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动,加大古树名木监管力度,切实保护“绿色文物”。
一是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全州古树名木大树中,由村集体管护24314株、由林木所有者个人管护2271株、由单位管护36株、由所在地林业站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护1406株;全州已签订管护协议26826株,已挂牌保护27733株(剩下未挂牌古树为新增古树,正在制作新保护牌)。同时,每年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培养古树名木保护“接班人”。如,2023年,各县(市)林业局联合当地县级团委,全州共招募人员813名,根据确定的管护对象自行设计并制作管护人挂牌,挂牌制作好后,组织管护人将挂牌挂到责任树木上。并且,管护人自觉开展挂牌树木的巡查工作,收集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因素(如,人为活动、动物活动等造成的树体损伤),并及时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团委汇报。
二是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调查监测。首先组织开展楠木等重要古树群的资源调查工作。2024年,正式印发《黔东南州林业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楠木、花榈木、峨眉拟单性木兰等古树群落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动全州楠木、花榈木、峨眉拟单性木兰等古树群落调查工作。其次配合省林科院做好古树名木复核监测工作。掌握古树名木资源动态变化,给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制定、管理决策和保护复壮提供科学依据和工作基础。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3年,全州完成以楠木和一级古树为主的古树保险购买20630株,保费共计86.6万元。2024年8月30日,贵州省林业局统筹购买了黔东南州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黔东南州林业局印发《黔东南州林业局关于落实好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等工作的提示》,要求各县(市)留存保险单,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若发生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方案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责任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及时按流程理赔。
四是做好古树名木复壮工作。各县(市)优先对影响力大、具有标志性的古树名木开展复壮工作,紧抓救治时机,按照“一树一策”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复壮,逐步恢复其长势。2023年,全州主要采取树基基部加固复壮、挖除朽烂木、消毒杀菌、输营养液、涂刷防剂,开设盲沟排除积水、修理排水沟、白蚁和病虫害防治、填充材料填补树洞、清除附生植物、砌保护坎(保坎加固)、设置围栏、标牌、避雷装置、监控设备、固定支撑等措施,复壮古树共计104株,共投入经费118.7241万元。
五是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为逐步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行为。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于2023年10月底至12月底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3”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全州各县(市)经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苗圃进行摸排,未发现收购古大树进厂及加工、移植古大树等违法情况。
六是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黔东南州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制作符合地方实际的古树名木大树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公益宣传产品,利用“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古树名木保护“1+1”活动以及“赶集日”等机会,进行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并通过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公益活动,加大对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力度。(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