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出庭通知书显示,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峰、杨妞花、李某英、卿某华、侯某通、魏某娟、申某鹏、陈某鱼上诉一案,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羊城晚报此前报道,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前后历经三次庭审。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9月18日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处死刑。同年10月25日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称,她将与律师一道前往贵阳出席重审二审庭审,希望二审能够维持死刑原判,“希望这个案件能早点结束,期盼开始新的生活,我会拿着最终的结果去父母的坟前告慰他们。”
文|记者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