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5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起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均涉及电梯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其中,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在本年度已经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处罚4次,案源电梯涉及福州、漳州、南平3个设区市。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8月6日,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所负责维保的1部在用电梯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自7月20日至8月6日期间,该公司对涉案电梯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10月8日,长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0元,罚款4万元。
9月5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邵武煤业医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4部电梯未按规定进行维保,电梯维保单位正是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11月20日,邵武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责令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20元,罚款2万元。
5月14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达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东湖万豪酒店进行电梯维保情况检查,发现东湖万豪酒店使用的3部客梯维护保养单位为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上述3部电梯存在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情况。经调查,该酒店《电梯维保合同》的约定期限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上述3部客梯在合同中的内部编号分别为1#、4#、5#,均在服务范围内。维保人员对上述3部电梯进行维保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栏并佩戴安全帽,构成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上述3部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所得为2700元。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7月10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并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00元,罚款1万元。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进行涉案电梯半月维保,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3月19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日立电梯福建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30元,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