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公告,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成就,并已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3,622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2,535万元向符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这些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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