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一个女会计,说好月薪6500,都准备入职了,谁知人事忽然给主管打电话:“千万别留用!” 原来,这位女会计虽然有10几年工作经验,要求的月薪也不算高,可公司通过背调发现,她有仲裁记录,就果断决定中止招聘流程。 女会计得知后,找到人事解释说,上家公司欠薪8个多月,社保公积金也拖欠许多,裁员说好的赔偿更是拖欠不给,她实在没办法才去仲裁的,当时公司的一多半人都去仲裁了。 人事负责人听了女会计的话,表示理解,但直言我们公司也有苦衷,以前招过几个不好惹的员工,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跑去仲裁,公司怕麻烦只好用钱息事宁人。 此后公司管理层就有了默契,查到有仲裁记录的都不用,宁可有错杀,也不想自找麻烦。 女会计一听很无奈,红着眼圈儿说,自己已经42岁了,奔波了三个多月,经过三轮面试才找到这份工作,没想到因为这个原因泡汤了,她真的很无辜。 我们在场的几个人都挺同情女会计的,觉得这件事对她来说确实很不公平,公司说再多的理由,但打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错吗?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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