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东西不能卖?”福建厦门,男子把价值1050元的闲置茶具折价售卖,没想到受到了品牌方的警告,不能二次售卖,他也面临侵权,如果男子坚持售卖会起诉他!品牌方:这样的官司我们打赢好几场了!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4年12月9日关于《二手平台卖闲置茶具遭品牌方侵权警告,要求改为原价1050元售卖,要么下架处理,只授权给经销商售卖,个人买了只有收用权,二次售卖构成侵权将面临起诉》的报道)
个人卖二手也不行?难道说这个品牌方还要蹲在废品回收站里看着谁要售卖他们品牌的茶具?这个品牌方确实管的太宽了,竟然还要自证东西是自己的?
12月5日,厦门一位姓赵的哥们,想把朋友送的一套闲置茶具卖掉。东西放着也是放着,不如换点米。他熟练地在闲鱼上挂出了这套价值1050元的茶具,标了个二手价,等着有人来问。
然而,等来的不是买家,却是品牌方的警告。人家上来就一句“未经授权不得二次售卖”,要么原价卖,要么下架,否则就等着律师函吧。赵先生当场懵圈,这自己买的东西,怎么还卖不出去了?
这下子,互联网炸了。不少网友表示,这简直是闻所未闻。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怎么处置还要看品牌方脸色?一时之间,闲鱼上同款茶具涌现,标价250元,明摆着是对着干。
面对汹涌的舆论,品牌方也坐不住了。他们的解释是:这茶具是我们自研的,只授权经销商卖,其他人买了只有使用权,没有二次售卖权。没授权就卖,那就是侵权,等着吃官司吧。
更让人无语的是,他们还强调,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虽然钱都给了合作律所),而是为了维护品牌权益。言下之意,我们不差钱,就跟你耗着。
这番解释,网友们并不买账。大家纷纷吐槽:买东西难道只买使用权,所有权呢?这跟租东西有什么区别。核心问题在于,品牌方限制二次售卖的逻辑,到底站不站得住脚?
这事儿说到底,还是个法律问题。根据《合同法》,买卖双方得按约定办事。如果当初买的时候没说不能二次销售,那消费者就有权转卖。
品牌方想告赵先生,就得证明他的转售行为确实损害了品牌方的利益。仅仅一句“侵权”,恐怕没那么容易赢。
况且,赵先生的茶具是朋友送的,压根就不是从品牌方或者经销商手里买的。这更让品牌方的说法显得苍白无力。
赵先生只是在二手平台卖闲置,又不是开店批发,就一套茶具,能对品牌造成多大影响?这就好比你在小区跳蚤市场卖个旧玩具,玩具厂商也要告你侵权一样,多少有点荒谬。这个事件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以后买东西或者收礼物,还真得仔细看看有没有什么霸王条款,免得踩坑。
事情闹大了,品牌方在12月9日发了道歉声明。但网友们并不买账,这道歉来得太迟,而且缺乏诚意。
这件事反映出一些商业操作的灰色地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还很长。品牌方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销售策略和沟通方式。
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事情对于两个不同立场的人来说都有足够的道理,陷入这种自证的怪圈也的确难以辨别,也希望品牌方能够理清事情原委,不要再犯这样荒唐的乌龙错误。
品牌方原价回收,那这事就完美解决了吧
不这样,它的牌子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