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后一虎,被公诉!去年只剩一虎未公诉

上观新闻 2024-12-11 11:39:21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1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鹏新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青海、内蒙古和新疆。

2005年8月,李鹏新晋升副部级,任青海省委常委,兼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2007年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李鹏新离开工作30余年的青海,转赴内蒙古任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任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2021年卸任。2023年12月11日,李鹏新被查。

2024年6月17日,中纪委网站通报:经查,李鹏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培植个人势力,搞“七个有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车辆司机服务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组织原则,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股权股份等巨额财物。

2024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

“上官汇”注意到,2023年中纪委网站“审查调查——中管干部”栏目通报的全部45名落马中管干部中,截至目前,只有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涛尚未被提起公诉。李海涛于2023年9月16日通报被查。李海涛,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巴彦人。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22年1月当选为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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