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干小明被双开曾因生态环境问题被党内警告处分

钱江晚报 2024-12-11 12:26:48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汪江军

12月11日上午,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干小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干小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公器私用,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业务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干小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干小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武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6月27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干小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干小明,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63年5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干小明曾任武汉市硚口区团委副书记,硚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硚口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青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武汉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干小明任江汉区委书记、武汉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后任武汉市委副秘书长,2017年2月任武汉市政协副主席,今年1月卸任。

潮新闻注意到,干小明曾因生态环境问题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4日将督察发现的18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北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22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11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97人次(其中撤职3人),政纪处分101人次(其中行政降级以上10人),组织处理36人次(其中免职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其中,武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迟缓,导致2013年至2016年该市551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置,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秦军(时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予以诫勉;给予武汉市政协副主席干小明(时任武汉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必良(时任江岸区谌家矶街党工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还分别给予陈典学等10人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荆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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