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是通过特定的提示音,提醒行人交通信号灯变化的设施,旨在用声音来助力视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过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均规定,在城市中心区、主要商业街、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一个人过马路对我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带着导盲杖也不敢自己出行”,盲人代表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说道。2024年6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下称中山一区检)聚焦视障人士安全出行,开展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公益诉讼调查,发现中山市中心城区主要商业街、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集中就读学校,盲人按摩店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区域附近人行横道未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部分路口安装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不符合有利于辨别方向、设置开关、低噪声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此,中山一区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就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是否为交通信号设施、具体建设部门、群众反映过街音响装置噪声等问题进行讨论。
磋商现场
2024年12月6日,中山一区检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山市盲人协会、中山市民政局、老年人代表出席听证会,共同关注视障人士权益保障。听证会上,检察官阐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并提供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宣传视频给予行政机关参考,各方代表就推进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进行讨论。中山市盲人协会代表杨先生表示:“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非常重要,作为一名盲人,出行非常困难,很难找到陪同人员,电动车也很多,在马路口不敢独自通行,如果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能够辨明方向、提示绿灯通行,在提高通行效率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城市对视障人士的温暖和关爱”。老年人代表提到:“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不仅对视障人士有帮助,对一些视力不佳的老人也很重要,有了语音提示,老年人过街会多一份保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应该安装和完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同时兼顾音量大小的问题,并且需要提倡群众一起关注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结束后,中山一区检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守护视障人士安全出行。接下来,中山一区检将进一步发挥“益美香山”品牌作用,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营造温暖、友爱的城市氛围,为高质量创建无障碍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