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门成功出让6宗住宅兼商服,总出让土地面积超25万㎡,总揽金11.45亿。
6宗用地中有4宗位于蓬江区,1宗位于鹤山,1宗位于台山。
蓬江80亩商住地3.2亿成交
江发集团出手
其中,位于江门大道与宏江路交叉处东南侧的蓬江27号地,被江门市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发集团全资控股),以底价32095万元(约3.21亿)拿下,折合楼面价约4000元/㎡。
这是江发集团年内在双龙板块第二次拿地,早在今年9月,江发就以总价1.2亿竞得蓬江区双龙大道与胜利北路交叉口东侧约24亩宅地,打造江发·悦融府,目前该项目已动工建设。
从下图可以看到,蓬江27号地块附近小区众多,生活气息浓郁,配套较为成熟,周边覆盖有商业、学校、医院等配套,包括光耀广场、里仁小学、江门妇幼保健院等。邻近江门大道,出行便利。
地块基本情况:
江门市JCR2024-199(蓬江27)号地位于江门大道与宏江路交叉处东南侧,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53490.93㎡(折合约80亩),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条件:1.0<容积率≤1.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3490-80236㎡,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047㎡(即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密度≤22%,绿化率≥35%。
按规划要求配建的道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其他要求: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22467万元(约2.25亿)。
2.全装修要求,建设的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
02
蓬江棠下三宗商住地同日摘牌
蓬江国资4.58亿拿下
另外三宗成交地块为蓬江24号、25号、26号地,被同一买家拿下,即江门市蓬江区垣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三宗用地总面积超11万㎡,成交价合计为45826万元(约4.58亿)。
根据天眼查查询得知,垣信地产为江门市蓬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持股公司。
三宗用地位于新棠路南侧,陈垣文化广场西侧,配套相对成熟,附近有达进豪庭、逸华豪庭、银辉花园等小区,还有棠下实验小学、棠下初级中学等教育配套,距离棠下医院、棠下客运站等不远。
三宗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蓬江24号地
蓬江24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棠路与仁和路交叉口东侧地段,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9345.83㎡(折合约44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规划条件:地块容积率仅1.2-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5215-58692㎡。其中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739㎡(即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蓬江25号地
江门市JCR2024-192(蓬江25)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棠路南侧、陈垣文化广场以西地段,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9751.43㎡(折合约44.63亩)。
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规划条件:容积率为1.2-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5701-59502㎡,其中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900㎡(即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蓬江26号地
江门市JCR2024-193(蓬江26)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仁和路与建棠路交叉口北侧地段,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54047.12㎡(折合约81亩);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规划条件:容积率为1.2-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4856-108094㎡,其中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1619㎡(即商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鹤山25号地(三旧改造用地)
约72亩2.37亿
鹤山25号地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约72亩商住用地,被鹤山市广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约2.37亿拿下,折合楼面地价约1800元/㎡。
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186(鹤山25)号地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与文华路交汇处北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出让面积:47893.88㎡(折合约71.84亩)。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规划条件:建筑密度:≤25%,其中塔楼(标准层)建筑密度≤15%;1.0<容积率≤2.8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6115.47<S≤131429㎡,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5000.00≤S≤26286.0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其他要求:
1、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该地块为“三旧”改造用地,拟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已落实补偿,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2、地块竞得人需配建5000㎡的临街(文华路边)商铺给沙坪街楼冲村大兴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首层商铺不少于2500㎡,商铺套内纵深不超过20米,首层商铺层高不低于5.8米,商铺纳入小区管理,物业管理费按与小区其他商铺同等标准收取。商铺由大兴社以85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3、所配建的商铺由地块竞得人报建,配建商铺位置、套型、面积、装修标准、移交时间、移交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与鹤山市沙坪街楼冲村大兴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该约定文件将作为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等手续的必备条件。
4、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把验收合格的符合要求的首二层共5000㎡的临街商铺交给大兴社。未能建成验收合格的,竞得人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的第4年起,对上述临街商铺进行租金补偿,补偿单价:头三年为25元/㎡/月,后每3年递增10%,直至商铺建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5、用地单位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文华路和鹤山大道交叉口城市道路及景观、规划二路的建设(用地面积1778.41㎡),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台山19号地
约57亩1.29亿成交
位于台山市城东区东城区约57亩用地,被台山国资旗下耀堃地产竞得,成交总价约1.29亿,折合楼面地价约1685元/㎡。
地块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181(台山19)号地块位于台山市台城东区东成村西侧,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8277.64㎡(折合约57.42亩)。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1.0<容积率≤2.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38277.64㎡且不大于76555.28㎡,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5311.06㎡(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100米。地块开发应处理好与地表水系、排水渠的关系,满足东区防洪排涝要求。
地块竞得人负责配建地块东侧、南侧排水明渠(长约660米,尺寸8米×3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条件附图),建设费用不少于780万元。排水渠方案为示意,具体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设计。排水渠工程纳入首期建设,并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和竣工验收。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2024〕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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