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第三届绿色金融北外滩论坛在上海召开。论坛期间,观察者网就会计信息和可持续信息披露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实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原院长、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黄世忠教授进行了交流。
黄世忠教授指出,发展绿色金融离不开高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只有通过规范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要求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收集、验证、分析和报告的底层数据系统,建立健全对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第三方独立鉴证,才能确保温室气体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支持绿色金融的有效开展。
以下为交流对话内容:
关于绿色金融与会计信息和可持续信息披露
1.企业披露财务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双报告时代已成趋势,那么在绿色金融背景下,如何通过会计信息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绿色金融项目的效益?
黄世忠:从国内外的发展趋势看,公司报告以财务报告为主的单一格局正向财务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重的双重格局转变,未来三至五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公共受托责任主体在披露财务报告的同时必需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在绿色金融背景下,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信息将更多地披露与绿色低碳转型相关的信息,如来自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收入、绿色低碳转型的研究开发支出、绿色低碳转型的资本支出、绿色资产与棕色资产的比例、活跃资产与搁浅资产(不符合环保要求而被封存的资产)、环境负债等。而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将更多地披露如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战略和商业模式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预期财务影响、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信息。
这些与绿色低碳转型相关的会计信息和可持续信息,不仅有助于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评估企业是否践行其应有的环境责任,而且有助于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更好地配置信贷投资资金,促使更多资金流向环境友好型和环境担当型的企业,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信息基础。
2.在您看来,当前中国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应如何应对?
黄世忠:在ESG时代,金融机构同时扮演着可持续信息(尤其是温室气体排信息)披露者和使用者的双重角色。
一方面,金融机构必须按要求披露其自身的环境信息(特别是融资排放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评估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成效和不足。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获取其信贷客户或投资对象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以便调整优化其信贷和投资组合,不断提高绿色金融资产的占比,压低棕色金融资产的占比。
可见,不论是金融机构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还是金融机构贷款客户和投资对象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至关重要。缺乏可信、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无异于缘木求鱼。在温室气体排放尚未强制性披露的情况下,如何获取可信和准确的温室气体,显然是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面临的最大挑战,包括体现为温室气体数据的可获性、可靠性、及时性、透明性和相关性。
对绿色金融发展的影响
1.从会计的角度看,您认为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的融合对绿色金融决策有何重要意义?怎样确保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支持绿色金融的有效开展?
黄世忠:尽管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信息对于投资信贷决策、受托责任评价和经济利益分配发挥着其他报告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财务报告不能反映企业活动(包括其自身活动以及与其自身活动相关的上下游价值链活动)的外部性(尤其是环境外部性)却是不争事实。因此,企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可以弥补财务报告的这一不足,便于金融机构同时利用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分析评估其信贷客户或投资对象所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在降低其信贷组合或投资组合的气候风险暴露敞口的同时,寻找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机遇。
发展绿色金融离不开高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只有通过规范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要求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收集、验证、分析和报告的底层数据系统,建立健全对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第三方独立鉴证,才能确保温室气体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支持绿色金融的有效开展。
2.以您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研究,国际上的相关准则变化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有哪些启示和借鉴意义?
黄世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多年前就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时必须考虑气候变化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折旧和摊销年限的影响以及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更是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战略和商业模式的影响、评价战略和商业模式对气候变化的韧性、确定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也应学习和借鉴这些披露要求,由此增加的信息披露,无疑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