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11日电(记者朱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消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启动以来,四川已完成入市94宗、面积1040亩,成交金额6.27亿元。全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形成了一批实践和制度成果。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四川省高度重视,省级层面出台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规范交易行为。坚持规划引领,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需求,采取重点推进、专项论证等多种方式,通过科学编制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制定规划落实方案等,有效解决试点地区乡村用地规划依据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四川进一步厘清职责,建立健全入市监管制度在入市程序审批方面,攀枝花市盐边县等联通多部门,采取线上一站式办理,实现全流程封闭管理在收益分配方面,建立健全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分配收益,成都市郫都区等采取“分级调节+二八分成+成本双降”模式,实现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个人等多方共享共赢。
在保障农民主体地位方面,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自治”的原则,确保其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收益权,资阳市雁江区通过落实公开机制,将集体决策贯穿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后续审查全过程,充分保障农民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