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雷欣钰)近日,湟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7起危险驾驶案,7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且表示不上诉。
庭审适用速裁程序合并审理,针对7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湟源县人民法院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法定刑罚、量刑情节等方面综合作出判决,对7名被告人分别在拘役1个月15日至3个月15日间处以刑罚,并处1500元至3500元不等的罚金。7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都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识到了酒驾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自身和家庭造成的严重影响。
为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醉驾高发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天,由湟源县委政法委牵头,湟源县人民法院主办,湟源县公安局、湟源县人民检察院、湟源县司法局参加的酒驾、醉驾案件治理推进会召开。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湟源县政法系统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政法委员、村社区两委、驾校学员、出租车司机以及群众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西海都市报》(2024年12月12日第A4版:西宁·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