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李通吃!”上海,女子和男友确定恋爱关系后,又看上了男友的外甥,与外甥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男友得知,怒提分手,女子为了挽回对方,转了30万给男友以求原谅,但两年后,女子又提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有条件赠与,起诉至法院,要求男友归还30万元。 (来源:环球网) 李星言是在2018年的时候,认识的许叶欣,李星言对许叶欣可谓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了对方。 许叶欣对李星言也不反感,她觉得李星言话虽然不多,但长相精神,说话也透露真诚,不像有的男的,嘴上没把门。
两人接触了一段时间后,迅速陷入热恋。 或许是因为许叶欣漂亮,又很能干,李星言和许叶欣在一起后,对许叶欣很好,几乎是百依百顺,甚至开始设想两人结婚的事情。 然而,2020年的一天,李星言突然发现了一件事,大惊失色,许叶欣竟和外甥小李有不正当关系!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性,李星言怎么受得了这种侮辱,他愤怒之中,向许叶欣提出了分手。 如果许叶欣真是喜欢小李,她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和李星言分手再和小李在一起,但她和小李在一起,更多的是因为其他因素。 意识到自己的感情保不住了,许叶欣在李星言面前痛哭流涕,并以书信的形式向李星言坦白了一切。 许叶欣说,她深刻地反省了自己……她现在决定痛改前非,用真心弥补她的过错。 许叶欣弥补李星言的方式,是向李星言的银行账户分两次转入共计30万元。 不知道是看在钱的分上,还是看在许叶欣真心忏悔,李星言原谅了许叶欣,继续和许叶欣在一起。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许叶欣和李星言和好后不久,又忍不住联系小李,继续和小李保持不正当关系。 2022年,李星言再次发现许叶欣和他的外甥保持着联系,忍无可忍,向许叶欣提出了分手。 见李星言态度坚决,已经无法挽回,许叶欣也死了心。许叶欣提出,分手可以,但李星言要把之前的30万元还给她,并起诉至法院。 1、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可以要回。 男女恋爱之间的赠与有很多种,比如具有特殊含义数额的转账及发生在特殊日期的财物赠与。 这种赠与应当认定为一方为维系感情表达爱意的赠与行为,不属于未婚男女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的彩礼范畴。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赠与方关于附条件赠与合同因条件不成就而申请撤销的主张,法院会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恋爱关系期间的赠与是否可以要回来,关键看是不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如果是,可以要回来,但如果不是,不好意思,法院不会支持。 2、许叶欣转给李星言的30万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吗? 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亦或者是其他赠与。
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虽然许叶欣主张说,是基于维持恋爱关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有条件的赠与,但她当时是为了挽回李星言。 而且从许叶欣多次出 轨李星言外甥来看,许叶欣给李星言的钱,更多的是具有赔偿性质的给付。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从证据提出责任、证明结果责任两个方面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主张权利存在者,应对其主张所依据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认权利存在者,应当就权利受妨碍、限制或消灭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许叶欣主张说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但她举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的主张。 最终,法院驳回了许叶欣的诉讼请求,李星言不用把30万还给许叶欣。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