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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上海,男子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发了

2016年11月上海,男子得知同事年薪为33万元,比他高了近7万元后,给领导发了“求加薪”邮件,万万没想到,领导看到,不仅不给他加薪,反而以男子违反薪酬保密制度,将男子开除处理。男子不服,告上法庭。法院:“支持公司的主张,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2016年11月马铭岳在上海一家中型企业搬砖,年薪26万多。虽然在上海只够“低空飞行”,但好歹顾住温饱。房租、伙食、偶尔和朋友搓一顿日子倒也过得去。

每个月还能攒点小钱,也算是有个盼头。然而平静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总会被一颗石子打破。

一切的转折点源于一次同事间的闲聊。马铭岳无意中捕捉到了一些信息,通过对公司内部数据和参数的推算,他发现同部门的“老油条”李涛年薪竟然高达33万!

同样的工作凭什么李涛多拿7万?马铭岳心里开始不平衡了。虽然李涛经验丰富,但马铭岳自认为工作能力并不逊色。他开始琢磨李涛是否有什么“后台”。

这种想法就像一颗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逐渐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遮蔽了他的理智。

焦虑就像病毒不断侵蚀着马铭岳的神经。他坐不住了决定主动出击。他精心准备了一封邮件,列举了本人及其他员工的薪资情况,以“同工同酬”为由郑重地向领导提出了加薪请求。

他以为自己找到了“王炸”,殊不知这其实是一张“送人头”的牌。领导收到邮件后并没有在意马铭岳的诉求,反而认为他泄露了公司薪资信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保密制度。

于是公司快刀斩乱麻,直接把马铭岳给“优化”了。公司给出的理由很官方: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薪酬保密是公司的铁律,违反者一律开除。

此外公司还翻出了马铭岳的“旧账”,比如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等等。马铭岳当然不服,他觉得自己只是推算了一下同事的工资,并没有恶意泄露公司秘密。他认为公司保密工资的做法不合理限制了员工的知情权。

于是他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8.5万。他还辩解说自己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打卡考勤,去医院看病也不需要请假。

大法院并不买账。一审法院认为马铭岳违反了公司规定,驳回了他的诉求。马铭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结果依然败诉。

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但是薪酬保密制度不能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同酬指的是从事相同工作、技能水平相同的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同的报酬。

当然这并不是说大家的工资必须一模一样。毕竟每个人的工作时间、工作绩效、工作年限等都不尽相同,工资存在差异也是合理的。

马铭岳的故事给广大打工人敲响了警钟:在职场上谈钱,一定要谨慎!不要像马铭岳一样,因为一时冲动而丢了工作还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