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杭州警察骚扰事件反转#【#律师称女子澄清警察骚扰事件仍担责#:虽已澄清道歉,仍需担责】近日,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女博主“土味小街”因发布一篇关于在杭州街头被三名警察骚扰的帖子而引发广泛关注。随后,杭州警方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并表示将会进行核查。然而,博主后续澄清并道歉,称这是一场误会。微博社区观察员官方账号“围脖侠”也发文称该博主发布疑似造谣警方内容,并已将其相关线索同步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核实。12月11日查看该用户账号发现已处于禁言状态。那么,博主这种情况是否要担责?如果所言系谣言,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潇湘晨报记者联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进行了解读。付建表示,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博主的不实言论可能会损害涉事警察的名誉,使其社会评价降低。因此,如果博主的言论被证实为不实,她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博主编造虚假信息、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考虑到该女子已经及时澄清,并控制住了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所以微博平台对其采取了禁言的处理办法。付建还指出,如果该博主确实是为了博取流量,恶意歪曲事实误导他人,这属于造谣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同样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该博主虽然已及时澄清并道歉,尚未明确造成严重后果,但她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并可能受到平台禁言等处罚。如果她的不实言论给涉事警察带来了不良影响,降低了其社会评价,她还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抓!不负责任造谣生事
呵,女博主的闺蜜真可怜,摊上这种人,以后头都抬不起了
那个在地铁上诬陷别人拍照的小仙女为什么不能这样处理?就因为被诬陷的对象不同么?
希望杭州警方能抓捕这个大V
和那个怀疑偷拍的小仙女有的一比,不过这次污蔑的是警察,不是老农民伯伯了,座看风云变幻!!
误会?呵呵呵!
罚一定要罚,而且要先罚“网络平台”。
看来律师生意不好做,也造谣博流量。知法犯法,严厉惩罚。
为了流量乱造谣,就应严惩。
吃饭看了一眼,就是骚扰?
自说自话
打拳造谣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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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男的,不得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