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老头乐”车主,可以“持车领钱”!

身边24小时 2024-12-12 18:17:19

为切实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治理载客低速电动车十项重点措施》要求,宜春中心城区正在对非标三、四轮低速载客汽车进行依法查扣。

此类车辆仅能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场(厂)区、景区等内部区域行驶,不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上行驶。为维护群众切实利益,对于该类车辆无使用需求的车主,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系相关企业可对该类车辆进行折旧回收,广大车主可自主联系相关企业进行咨询,也可自行联系其他企业进行回收、处置。

回收企业如下:

1、嘉祥县发龙再生资源收购中心

2、嘉祥县再阳废品收购站

3、禹州市九源新能源电动车商贸有限公司

4、嘉祥俊翰电动车经营店

5、硕硕电动车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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