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公告,公司董事长林敏、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夏云、副总经理王保新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林敏计划减持不超过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8%;李夏云计划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7%;王保新计划减持不超过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减持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价格视市场而定。
水晶光电公告,公司董事长林敏、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夏云、副总经理王保新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林敏计划减持不超过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8%;李夏云计划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7%;王保新计划减持不超过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减持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价格视市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