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提出——
新快报讯记者毛毛雨报道12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1个总体要求和9方面重点任务。《方案》提出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内容及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内容,旨在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设定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其中,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东莞和江门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级以上市保持在现有浓度水平以下。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提出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
如何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指出,要优化调整客货运结构。发挥铁路、水路的运输优势,建设完善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力争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
《方案》指出,要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公务租车提倡选用新能源汽车。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通过划定限行区等措施推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方案》指出要严格管控机动车排放。加强对新车环保达标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新生产货车系族全覆盖。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时,对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开展检测。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25年年底前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强化对遥感监测超标率10%以上的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强化对超标排放机动车的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基本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