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了,男方家承诺的彩礼迟迟不肯兑现,女子痛下决心将20周的宝宝拿掉了。事后,女子称:彩礼从16.6万让步到6.6万还拖着我,想空手套白狼,我不会被拿捏的!
苗苗(化名)一直期待着和男友步入婚姻殿堂,特别是她怀孕后,更是期待男友家能尽快准备婚礼,让他们成为合法的夫妻。可奇怪的是,原本男友家一直催着她结婚,现在她怀孕了他们反而不着急了。
苗苗和男友自从认识后就非常甜蜜,男朋友工作不错,对她知冷知热的,经常给她准备一些小惊喜,给了苗苗足够的情绪价值。
苗苗尝到了爱情的甜蜜,从此深陷其中对男朋友死心塌地,一心期待着二人结婚后的美好生活。
男朋友比苗苗大几岁,家里自从知道他们恋爱后,就一直催促男友带苗苗回家,从苗苗第一次上男友家门,他的父母就对苗苗非常满意,一直催着二人结婚。
可是苗苗的父母觉得女儿还小,她和男友认识的时间也还短,两个人的事业也没有大的起色,想让他们等两年再结婚。
苗苗自己却非常有主意,觉得只要男朋友对她好,其他都不是问题,两个人过日子就是要两个人一起努力,现在没有钱不代表以后没有钱,她对男朋友非常看好。
二老迫于无奈,只好和男友的父母坐在一起商议起了结婚事宜。
苗苗的父母提出,苗苗从小就是被他们精心呵护着长大的,结婚要给16万6的彩礼,这些钱他们不要,还会再添一点让苗苗带回去,当做两个人小家的启动资金。
男友的父母面露难色,称前两年刚给儿子买了房子,现在手里没有这么多钱,彩礼能不能少一点。
男友神色非常气愤,对苗苗说,如果因为他结婚要掏空父母的积蓄,他宁愿不结。苗苗心疼男友,和父母软磨硬泡,最后将彩礼降到了6万6。
随后,双方家长又商定了一些其他细节,约定选一个好日子订婚过礼。
然而,不等订婚,苗苗竟然意外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后,男友一家人非常高兴,男友妈妈更是经常嘱咐她要吃好喝好,可是其余的却闭口不谈。
苗苗询问男友什么时候过礼,男友却一脸为难,总是推脱过几天,这一拖,苗苗转眼怀孕20周了。
这几个月时间内,苗苗通过男友和其父母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了一些端倪,准婆婆就是看到自己怀孕了,想要拖到自己生孩子,到时候孩子有了,就可以用孩子当挡箭牌,彩礼婚礼全部都省了。
苗苗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种委屈,想明白后她直接将孩子打掉了。她认为,如果男友能从这件事里明白一些东西,他们以后还会有孩子,如果还想空手套白狼,用这种事拿捏她,她也不是吃素的。
有人说,现在很多人谈婚色变,男女双方都是不停的算计,女的总想不劳而获多要点彩礼,男的总想空手套白狼一分钱不花娶个媳妇,婚姻好像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色彩。
从法律上来讲,男女婚姻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
虽然法律未对彩礼作出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但彩礼的协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苗苗的父母提出的彩礼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女儿婚姻的保障,而男友父母因经济原因请求减少彩礼,双方应在尊重彼此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男友的父母答应了给6.6万的彩礼,因苗苗未婚先孕便想拖到她生产,到时候不花一分钱白捡一个儿媳妇。
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人生在世要言而有信,苗苗是他们的儿媳,是儿子以后的妻子,这种做法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更是为以后的生活埋下了导火索。
苗苗为了不被拿捏,将5个月的孩子拿掉,看似是对男友家不兑现承诺的反击,实际上也是对自己的伤害。
《民法典》规定,妇女享有生育的自主权利,苗苗有权决定是否生育,也无需经过男友的同意。
《民法典》强调的是对女性生育权的尊重和保护,女性在面对意外怀孕且认为当下情况不利于生育时,有权自主作出终止妊娠的决定。
但是,从道德和情感的角度来看,她未和男友一家商量打掉孩子,这种行为也会对双方的感情造成极大的伤害。
有人说,孩子是自己的,已经5个月了,不要了多可惜,苗苗即便不为男友,也可以去父留子,自己抚养孩子。
也有人说,女孩子就该这样做事果决,如果被男方捏扁揉圆,之后结婚了就有数不清的苦日子。
还有人说,在恋爱和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应当坦诚沟通,共同面对问题,而不是将压力给到一方,让他/她独自承受。
不管是男还是女,在恋爱和婚姻中都要保持理性和清醒,不要因为爱情而忽视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决定走进婚姻之前,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做好物质和精神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