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鲁双
“正义之光照心田、司法温情暖人间。”12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执行局保全组,同时收到当事人潘某送来的锦旗,以此表达对该院助其成功追回30余万元债权的深深谢意。
2022年9月10日,潘某与徐某签订《出资合作协议书》投资项目,潘某向徐某转账支付30万元投资款。由于前期投资项目未能履行,潘某的投资款转为徐某的个人借款。2024年1月,徐某向潘某出具一份《借条》,约定于2024年2月2日归还本金及利息4万元。借款到期后,徐某分文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潘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徐某支付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4万元以及律师费用15,000元。
立案后,原告潘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徐某的银行存款30万元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该院收到原告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后,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移送该院保全组实施,保全组立即在网络查控系统上成功冻结了被告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鄂城支行账户的30万元存款。
在被告徐某欠款后失联的情况下,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成了案件的重要转折点。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原本“人间蒸发”的被告徐某突然现身,主动与法院联系。该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林峰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于2024年11月27日达成了一致意见:徐某偿还潘某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共计33万元,并立即当场支付了3万元。
为了让原告尽快拿到剩余的款项,12月1日,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鲁双,保全组法官董进、张国如再次携手合作,驱车前往鄂州市异地执行。为确保能够第一时间解冻账户并促成款项支付,法官们一上班就驱车出发。因提交解冻申请后银行后台系统的反馈时间不确定,在等待银行系统反馈的过程中,干警们坚持寸步不离银行柜台,以防账户解冻后被告转移财产。
下午2时许,被告的银行账户终于成功解冻,并当场向原告支付了30万元尾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