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罚款就不能少点吗?安徽淮南一村民买1500元柴油用于秋收,因为他用小货车装运被罚了30000元,律师表示罚款不合适,且法规或适用不当。
先不说那些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等)引用的法规是否适当,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要罚,难道就不能酌情考虑一下农民的难吗?按照那位村民的说法,后来他将粮食卖了一共是12000多块,换句话说,就是还不够交30000的罚款。
一出手就是30000的罚单,可是一点都不考虑农民的感受和难处,这是为罚而罚了,这样的处罚并不是为了惩戒,更像是在敛财。然而,即使是想要敛财,难道不应该去找一些“大户”吗?怎么能以村民为目标,于心何忍,良心何安呢?
我们常常说除暴安良,可现如今那些人的做法完全是相反的,行的是“除良安暴”的一套,对弱小太狠,而对该狠的又不够辣!比如之前对卖菜的农民罚几万块钱的事,现在又对买油的村民罚几万,可是那些在A股兴风作浪的又罚了多少?
回过头看我们再说说这位安徽村民买油的事,他去买柴油之前,是先到村里开了证明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买油是用于家里农机,这种情况下,他尽管没有那些人所说的“运输许可证”,可他又不是经营这个的,难道家里买一次还得办一次证?如果这么说,那假如你车里买几条烟的话,要不要去办个烟草运输证?家里买盐的又该怎么办?所以,我很支持律师的说法,那些人引用法规或有不当,应该慎用且请酌情考虑一下该村民的情况。30000可不是小数目,你罚掉的是他两年下来的收入,何其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