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男子李明在为家中老人办理丧事期间,邻居王强在未获得李明授权的情况下,主动帮忙燃放烟花。然而,由于烟花质量低劣,王强不慎被炸伤了眼睛,治疗费用高达13万余元。事后,王强将李明以及售卖烟花的商家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李明的丧事被迫中断,更让他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之中。
(来源:红星新闻——【贵州一村民帮办丧事放烟花时眼睛受伤,起诉索赔13万元 法院调解结果来了】)
李明平日里与人为善,口碑颇好。然而,家中老人突然离世,让李明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为了操办好老人的丧事,他几乎倾尽了家中的所有积蓄。
丧事进行到一半时,邻居王强突然走了过来,表示要帮忙燃放烟花,为老人的离去送上一份最后的祝福。
李明虽然心中感激,但考虑到丧事期间事情繁多,并未明确授权王强去燃放烟花。然而,王强却热心地表示自己有经验,不用担心,随后便去买了烟花。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这场好心却办成了坏事。王强在燃放烟花时,由于烟花质量太差,突然发生了爆炸,王强的眼睛不幸被炸伤。顿时,现场一片混乱,李明和其他邻居连忙将王强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王强的眼睛虽然保住了,但视力却受到了严重影响,治疗费用也高达13万余元。这笔巨额的费用,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王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王强认为,自己是在帮李明燃放烟花时受伤的,李明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他找到了李明,提出了索赔的要求。
李明听后,心里五味杂陈。他深知王强是在帮自己时受伤的,但家中老人离世时,已经花费了大量的积蓄,现在实在是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的赔偿。
“王强,我知道你是在帮我,我也很感激你。但现在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啊。”李明无奈地说道。
王强听后,心中也十分不满。他觉得自己是为了帮李明才受伤的,现在李明却不肯承担责任,这让他感到十分寒心。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此同时,李明也找到了售卖烟花的商家崔老汉。他认为,烟花是在崔老汉那里买的,质量有问题才导致了王强的受伤,崔老汉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崔老汉却表示自己只是代销,真正的生产厂家是赵老板,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就这样,三方之间开始了漫长的扯皮。王强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将李明、崔老汉和赵老板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王强坚持认为李明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自己是在帮他燃放烟花时受伤的。
李明则表示自己并未授权王强燃放烟花,且家中已经无力承担赔偿。崔老汉和赵老板则互相推诿,都认为责任不在自己。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王强认为,自己是在帮李明燃放烟花时受伤的,李明作为受益人,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他认为卖烟花的崔老汉和赵老板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烟花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了他的受伤。
李明则认为自己并未授权王强燃放烟花,且家中已经因为老人的丧事花费了大量的积蓄,实在无力承担赔偿。他认为王强应该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同时向售卖烟花的商家索赔。
崔老汉和赵老板则互相推诿责任。崔老汉表示自己只是代销,不知道烟花有质量问题;赵老板则认为自己生产的烟花质量没有问题,是王强操作不当导致的受伤。
在法庭上,王强提供了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等证据,证明自己因燃放烟花受伤并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
李明则提供了家中老人的医疗记录和丧事花费清单等证据,证明自己家中已经无力承担赔偿。崔老汉和赵老板则分别提供了自己的代销合同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据,试图证明自己的无责任。
双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强坚持认为李明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李明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崔老汉和赵老板则互相指责对方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本案中,李明并未明确授权王强燃放烟花,因此王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帮工人。
然而,考虑到王强是在为李明的丧事帮忙时受伤的,且李明作为受益人,从公平原则出发,李明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烟花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了王强的受伤,因此卖烟花的商家崔老汉和赵老板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认为,虽然李明并未明确授权王强燃放烟花,但王强是在为李明的丧事帮忙时受伤的,且李明作为受益人,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调解,最终达成了以下判决结果:李明、崔老汉和赵老板三人合计赔偿王强10万余元。其中,李明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崔老汉和赵老板承担连带责任。
王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李明和卖烟花的商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最终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