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5日电(李龙)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社会监督员聘任及举报奖励表彰会议,共聘任6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为3年。
据介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向社会公开选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有关单位部门推荐产生。同时,也从熟悉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具有与履行医疗保障监管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择。
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领导表示,聘任社会监督员是自治区医保局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特殊,接下来要落实好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改善管理和服务,为社会监督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介绍了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全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对全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督;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等。
“很荣幸能够担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虽轻,但觉得肩上的担子很沉,因为这涉及群众的‘救命钱’,我将在聘期内主动担当社会责任,为医保基金安全出一份力。”自治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国药控股新特药业药房门店运营中心总监徐志敏说。
根据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以参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相关会议、培训,或者组织的日常检查、行政检查、明察暗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