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找了个男技师按摩,期间,被男技师脱掉内裤、触摸隐私部位。女子羞怒不已,

爱查说社会 2024-12-15 16:39:40

重庆,女子找了个男技师按摩,期间,被男技师脱掉内裤、触摸隐私部位。女子羞怒不已,当即提出质疑,后见对方辩称“正常的按摩流程”且丝毫没有停手,忍着不适,接受并让对方按了整整半个小时。事后,女子回到家中,越想越不对劲,认为被对方猥亵报警,但对方仍一口咬定只是正常的按摩流程,也只是按了肚子。(来源:新黄河等)

据悉,据赖女士称,赖女士此前曾因背部不适在一家中医馆按摩,虽然中医馆按摩的按摩技师是名男性,但效果不错,赖女士前不久便再次来到中医馆艾灸、理疗。

怎料,在这次按摩过程中,男技师突然脱掉了赖女士的内裤,因为隐私部位暴露在异性面前,赖女士感觉非常不适,但出于对男技师的信任,也没吭声。

结果,男技师随后一边说着要帮赖女士治疗宫寒,一边对赖女士的隐私部位“上下其手”。

赖女士懵了,感觉到不对劲便质问男技师,后见男技师声称只是“正常的按摩流程”且丝毫没有停手,再加上身边没有其他人,最终忍着不适,接受并让对方按了整整半个小时。

事后,赖女士回到家中,越想越不对劲,认为自己遭到了男技师的猥亵,一怒之下便报了警。

报警后,赖女士同时还将自己的经历反馈给媒体,向媒体寻求帮助。

对此,涉事中医馆男技师面对记者采访,一口咬定只是正常的按摩流程,也只是按了肚子。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人认为,男技师的行为就是猥亵!

但是更多的网友认为,这事报警也可能不了了之!既然介意,就应该当场制止男技师,或者一开始就选择女技师。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

具体到本案,判断男技师的行为属不属于猥亵,关键其实就是看男技师有没有违背赖女士的意愿、触摸赖女士的隐私部位,即有没有猥亵他人的故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虽然男技师予以否认,但是男技师有没有触摸违背赖女士的意愿可以通过DNA鉴定确定。男技师有没有违背赖女士的意愿可以通过男技师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加以确定。

2、猥亵不只是违法行为,还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警方最终认定男技师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赖女士还可以依法向男技师所在的中医馆进行索赔。

3、最后,实践中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

本案也再次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提高安全意识,多一些防备,在按摩时尽量选择正规场所。一旦遇到伤害,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0 阅读:6
爱查说社会

爱查说社会

每天更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