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女子觉得用柴火灶做饭呛的慌,就花1000多元安了燃气灶,可安完后,她又

肆时说说 2024-12-16 17:30:21

河北邢台,女子觉得用柴火灶做饭呛的慌,就花1000多元安了燃气灶,可安完后,她又觉得用燃气做饭花钱心疼,就燃气灶和柴火灶轮流用,没想到,燃气公司的人跑到她家里来,直接给她的柴火灶贴了2张封条,女子:你有啥资格封我的灶台?燃气公司:一个厨房不能既有燃气灶又有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

(来源:潇湘晨报)

李淑琴烧柴火灶做饭,离开了一会,柴火就烧到了灶坑外,差点没把房子点着,幸亏她发现及时灭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李淑琴越想越怕,柴火灶她是用的够够的了,不但烟熏火燎,厨房的地上堆满柴伙棍,看着乱糟糟很不利索。

她去城里的表姐家串门,人家住的是楼房,用的是燃气灶,厨房一尘不染,不像她用柴火灶的厨房,老是乌烟瘴气。

于是,李淑琴一跺脚,豁出去了,她也装个燃气灶,以后再也不用柴火灶做饭了。

燃气灶装好了后,李淑琴高兴没几天,又开始闹心扒拉了。

她是个过日子的女人,一想到每次用燃气做饭,就得花钱就心疼的不行,这样下去,一年多花多少钱呀?

于是,她决定,炒菜的时候用燃气灶,耗时短,用不了多少燃气。

但是,蒸馒头包子,或者熬粥,煮骨头的时候,像这种用时长的饭食,她就用柴火灶,这样就节约燃气了。

可万万没想到,这天来了几个人,说他们是燃气公司的,检查用气安全方面的问题。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看见李淑琴家的厨房既有燃气灶,又用柴火灶,竟然二话不说,把她家的燃气灶台贴上了封条,不让用了。

李淑琴很气愤,她质问对方:你们凭啥封我的灶台?不让我用柴火灶呀?

工作人员说:一个厨房不允许有双火源,如果你们没燃气的话,随便用我们不管。

李淑琴不服:你们有什么权利不让村民用柴火灶?几千年的柴火灶,到了现在成了违规?

工作人员说:消除安全隐患的权利,没有接入天然气,你柴火灶随便用,但接入天然气就不一样了,存在双火源,就有爆炸风险。   但李淑琴还是不服,一个公司管好燃气灶就行了,竟然还管起柴火灶了,真是为所未闻。什么都要管,连煮个饭也要管,农村人用个柴火灶怎么了?闻所未闻,长见识了。自来水公司是不是要禁止农村使用水井了?电力公司是不是要禁止农村使用太阳能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燃气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淑琴的财产权,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李淑琴购买的燃气灶和柴火灶都是她的合法财产。燃气公司无权单方面决定封禁她的灶台,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规定。

2、李淑琴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燃气公司解释其行为,并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李淑琴与燃气公司之间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厨房不能同时使用燃气灶和柴火灶,那么燃气公司单方面封禁她的柴火灶可能构成对合同履行原则的违反。

3、燃气公司没有给用户家里的柴火灶贴封条的执法权。

燃气公司并非行政执法机关,因此不具备执法权。他的职责主要是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燃气服务,并遵守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

燃气公司可能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认为厨房同时使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

但这种封禁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规定支持。

否则,燃气公司的封禁行为可能构成对李淑琴权益的侵犯。同时,李淑琴也应当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这事儿吧,其实挺简单的。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告诉村民,明火灶不能与燃气灶在一个屋内,假如燃气漏气,容易失火。柴火灶要远离燃气灶,并远离燃气管道。这样的话,村民既理解,也赞同,事情也就圆满地解决了。

燃气公司封灶台的行为不对,但一个厨房不能双灶是对的,一些人火没有掉在脚背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痛。假如在烧柴火做饭时,如果燃气管道泄漏,那可是后悔莫及了!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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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观世间万象,品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