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女子在公司上厕所摔伤,多处骨折,造成9级伤残,公司答应赔偿后,发现没给女子缴纳工伤保险,需要自费赔偿200000余元,公司又反悔了,还把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信源】潇湘晨报2024-12-12女子上厕所摔倒致残公司拒赔20万,律师:上厕所属于劳动者必需生理需求
余女士是一个普通的超市员工,每天在货架间穿梭,辛勤工作。事发当天,她像往常一样忙碌着,突然内急难忍,便匆匆赶往超市的厕所。谁能料到,这次再平常不过的“方便”之行,竟然是她人生轨迹的一个大转弯。
在厕所里,不知何故,余女士重重摔倒,剧烈的疼痛让她动弹不得。这一摔,不仅摔断了她的骨头,也摔碎了她的平静生活。事发地点就在超市厕所,时间也正值上班期间,这似乎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工伤事故。结果这事儿比我们预想的要复杂得多。
事情发生后,超市方面最初的态度还算积极,同意认定余女士的受伤属于工伤。毕竟,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生理需求导致的意外,怎么看都应该算工伤。转眼间,情况来了个大反转。公司在得知需要自行承担高达20万元的赔偿金后,立马变脸,这变脸速度,比翻书还快。
原来,超市之前根本没有为余女士缴纳工伤保险!这笔钱对公司来说,分量可不轻。于是,公司开始了“骚操作”,一纸诉状将余女士告上法庭,试图撤销之前的工伤认定,以此来逃避责任。这波操作,真是让人直呼“内行”!
面对公司的“无赖”行径,余女士并没有放弃,她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一审判决,毫不犹豫地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工伤认定,并判决公司赔偿20万元。公司对这个结果不太认同,决定再提起上诉。不过,二审法院审查过后,还是保留了原来的判决结果。
在法律的天平下,谁也别想耍小聪明,这家公司的伎俩最终还是没逃过法眼。
近年来,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工伤保险重要性的思考。给员工上工伤保险,不光是按规定得这么做,也是保护企业自己的一种方式。试想一下,如果超市一开始就为余女士缴纳了工伤保险,这20万的赔偿金就不用公司自己掏腰包了。
现在好了,不仅要赔偿,还要承担诉讼费用,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些老板可能觉得,缴纳工伤保险是一笔额外的支出,能省则省。但实际上,这种“省钱”思维,最终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预防总比出了问题再补救来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