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李大妈被一干果店刚炒熟的板栗烫伤嘴唇向店家索赔无果后,便向北京市东城区人

上瓦州杭 2024-12-16 19:00:58

北京一位李大妈被一干果店刚炒熟的板栗烫伤嘴唇向店家索赔无果后,便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店,以嘴烫伤影响美观为理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法院经过审理,查清是李大妈自行试吃栗子被烫伤,对她的赔偿诉求未予支持。     12月11日,入冬的清晨,街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寒风中混着些许湿冷,李大妈戴着一顶毛线帽,围着厚厚的围巾,双手拎着一筐新鲜的蔬菜,迎着晨光缓缓向菜市场走去。     筐里装满了她前一天辛辛苦苦从地里摘下的白菜、菠菜,还有几把嫩绿的小葱,青翠欲滴,沾着些泥土的清香。     到了菜市场,她熟练地找了个老地方,把一块塑料布铺在地上,又从筐里拿出一捆捆蔬菜整整齐齐地摆好。     接着,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秤和几张零钞放在一旁,准备迎接一天的生意。摊位虽不起眼,但因为李大妈的蔬菜总是又新鲜又便宜,周围的老主顾不少。     一上午下来,李大妈的摊位前总是人来人往,她一边忙着称菜,一边手脚麻利地收钱找零,嘴里还不断地和顾客寒暄着:“今天冷,记得多穿点。”“这小葱熬粥放点,特别香!”     她的声音里透着几分亲切,让人听着舒心,正因为她的蔬菜新鲜,待人热情,很多人宁愿多走几步路,也会特地来光顾她的摊位。     但是,李大妈的生活虽然有滋有味,但也透着一丝拮据,每次收摊清点一天的收入时,她都会把零钞整理好,细心地放进围裙里,用手抚平皱巴巴的纸币。     那天,她刚刚收完摊准备回家,路过那家干果店时,那香喷喷的板栗味让她的脚步顿时停住了。     李大妈平时嘴馋,尤其爱吃板栗,但今年入冬以来,她忙于摆摊赚钱,连一颗板栗都没尝过。     每次路过街边的干果摊,她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咽下口水,然后心里盘算着:“等再多赚点,买一斤好好解解馋。”     这一天,李大妈又路过街上的干果店,寒风中,热气腾腾的糖炒板栗香味直往鼻子里钻,香得她脚步都停了下来。     她站在门口,眼睛盯着那一大锅刚出炉的板栗,心里馋得不行,糖浆裹着的板栗,色泽油亮,散发着诱人的甜香,简直让人移不开目光。     店里的两个店员忙着招呼顾客,手脚麻利地往袋子里装板栗,压根没注意到门口的李大妈,而李大妈,心里那股馋劲儿早就按捺不住了。     她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到她,便一边往店里走,一边悄悄伸出手,抓起锅边的一颗板栗,顺手就塞进了嘴里。     谁料想,刚一咬下去,李大妈就感觉像被火烧了一样。“啊!”一声尖叫陡然划破街道的宁静,那颗刚出锅的板栗还热得烫嘴,李大妈的嘴唇瞬间被高温烫伤了。     她连忙吐出板栗,用手捂着嘴,疼得直吸冷气,嘴唇火辣辣地疼,红肿得像抹了辣椒油。     心里的火比嘴上的火更旺,李大妈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吃个板栗,竟然烫伤得这么严重,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她摸着肿起的嘴唇,心里直犯嘀咕:“这店也太不负责了,怎么能把这么烫的东西放在外面?要是伤了别人的嘴怎么办?”     回到家,李大妈对着镜子一看,嘴唇肿得像个馒头,她又觉得丢人又觉得冤枉,心里这股气愣是憋不住了。     思来想去,她觉得干果店难辞其咎,板栗烫伤了她的嘴,不仅影响美观,这以后出摊别人看见可怎么是好。     于是几天后,李大妈一纸诉状将干果店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店家未尽到提醒义务,导致她在食用板栗时被烫伤。     她声称嘴唇受伤不仅影响了外貌,还让她遭受了精神损失,要求店家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医疗费用。     干果店的店主接到诉状时,满脸懵圈。他看着诉状上的内容,哭笑不得:“这板栗是自己抓着吃的,还怪到我们头上了?”     可事已至此,店主也只得应诉。     法院的判决却给了她当头一棒: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李大妈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刚出锅的板栗很烫,而且干果店也没有设置“免费试吃”的招牌,她擅自取食,责任在于自身。     这场官司,李大妈不仅没拿到赔偿,还倒贴了诉讼费和律师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2024年12月11日报道,北京,大妈偷偷试吃板栗烫伤嘴索赔被驳回,法院:刚出炉的板栗易烫伤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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