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炉霍县水利局局长刘加被查曾被通报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四年被政务记过两次

极目新闻 2024-12-17 15:16:45

12月17日,据甘孜州纪委监委消息,炉霍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甘孜州纪委监委指定白玉县纪委监委管辖,白玉县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刘加1978年9月生,四川甘孜人,在职大学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至2003年5月,在炉霍县委办公室工作;2003年5月至2012年8月,历任共青团炉霍县委副书记,上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新都镇党委书记等职;2012年8月至2022年1月,历任炉霍县水务局局长,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22年1月至今,任炉霍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2020年6月5日,甘孜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炉霍县水利局局长刘加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2016年初,炉霍县水利局局长刘加在负责炉霍县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期间,未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公开招标,违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单位。2019年7月,刘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023年9月28日,甘孜州纪委监委发布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其中包括炉霍县水利局违规发放生活补助问题。2021年5月,炉霍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加通过召开会议,提议并确定防汛值班人员补助标准;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友珍未提出反对意见。会后,该局向4名防汛值班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共计3.26万元。2023年6月,刘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友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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