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12月17日电(况玉)“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近年来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春林在12月17日召开的“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青海省司法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近年来,为使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青海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覆盖城乡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建成,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到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和中心获取法律服务;同时建成12348青海法网,群众可以通过登录网站的方式,查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也可以通过留言方式获取法律咨询;此外还整合资源设立了全省统一呼叫、统一运营,多名律师全天在线的12348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只要拨打12348电话,就可免费获得专业的藏汉双语法律咨询解答。
让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法律服务、打得起官司,一直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民生实事工程。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持续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一方面,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零就业家庭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把涉及妇女儿童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全力实现“应援尽援”。另一方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负担。同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涉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事项,均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努力做到“应援优援”。
下一步,青海省司法厅将持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修订《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优化完善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措施,更好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惠民生、护民利、暖民心的重要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