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公开宣判。熊雪受贿1.48亿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熊雪贪腐长达24年,落马当年还在敛财。1999年至2023年,熊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法院认为,熊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熊雪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熊雪去年5月11日被通报落马。他出生于1962年,重庆市渝北区人,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从四川省重庆第一师范学校中文专业毕业后进入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委工作,此后41年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主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9年,熊雪任重庆市副市长,跻身副部级,后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去年1月,重庆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仅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去年3月13日,据媒体报道,市政府党组成员熊雪前往万盛经开区调研工业企业运行和能源保供工作。
熊雪落马前,已有两个不寻常的细节出现:去年1月重庆选举产生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60名代表,熊雪位列其中,而在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最终名单,熊雪已不在列。到了3月底,重庆市政府官网的市政府领导页面中,已经没有作为党组成员的熊雪的简历。
去年11月,熊雪被开除党籍。根据通报,熊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他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不正确履行职责;
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
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这一说法,在以往落马中管干部的通报中并不常见。中纪委网站曾发文对这项违纪行为专门作解释,时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纪检条规处负责人介绍,规定本条的目的是通过设定严格的处分规定,促进和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决不允许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
24年造了多少孽?配不上一个死吗?
受贿与行贿应同罪
1.48亿,要不说多少普通人挣几辈子能挣到,咱就说有多少企业的一年纯利润有这么多?
枪毙!这么多贪污犯,为什么不判死刑?
为什么不枪毙?
受贿与行贿应同罪
贪污多少能枪毙?
为什么不马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