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民警查获一批假烟

身边24小时 2024-12-18 01:14:30

香烟在我国属于专卖经营商品,未经烟草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烟草的销售经营活动,然而,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运输贩卖假烟。近日,澜沧县公安局糯扎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一辆面包车拉着些香烟在街头、村寨兜售,村民怀疑所售香烟是假烟,请派出所出警查看。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糯扎渡镇辖区当场查获假烟115条,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案件已交由澜沧县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调查办理。

下一步,澜沧公安将继续保持对涉烟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烟草市场良好秩序。

警方提醒

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商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打击制售假烟行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卷烟零售业经营户要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应前往持有烟草专卖许可的正规商家购买,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请及时向当地烟草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本报记者谢玉鑫通讯员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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