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远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干部推荐提拔、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节点,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截至12月上旬,共回复廉政意见62批次624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5人次。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组织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立即组织信访、案管、党风、审理等部门配合协作,重点围绕被征求意见对象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查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纪党规被审查调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情况开展联合“会审”,并对被核查人存在的问题形成条目式报告,汇总后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机制,确保审查意见全面、客观、公正。
为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在党风廉政方面“不影响”“暂缓”“不宜”三种建议意见进行回复,切实做到不回避、不隐瞒,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廉政意见回复失实失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保证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
发挥廉政档案的“身份证”作用,让其“用起来、活起来”,建立党员干部“电子+纸质”廉政档案,实时了解建档对象人事任免情况,及时收集归档相关廉政档案资料,动态更新廉政档案管理台账。
“下步,我们将持续用好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监督成果,做好结合融合文章,切实提升廉政意见回复质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