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8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金罚决字〔2024〕134号、135号)显示,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28万元。
孔祥忠(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宁河支公司副经理)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台海网综合)
台海网12月18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金罚决字〔2024〕134号、135号)显示,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28万元。
孔祥忠(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宁河支公司副经理)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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