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也没钱了?”陕西,西安某外包公司的环卫工人,已经有五个月没有发工资了,环卫工人们没有办法,迫于无奈,集体堵路讨工资。对此,城管局一工作人员作出回应说,“环卫工都是外包的,政府没钱,拖欠了外包公司的钱,所以外包公司就一直没有发工资。”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回应,证实了几件事情: 第一,环卫工人的确被拖欠工资了。 看到那么多五六十岁的环卫工人,没有拿到工资,堵路讨要工资,内心很感慨,底层老百姓的工资本来就不高,怎么会连他们的工资都发不出来? 第二,环卫工人是外包第三方,和城管局没有直接的关系,中间隔着一家公司。 即便是这样,临近年关,环卫工人被拖欠工资,而且还一拖就是五个月,也让人感到意难平。
翻来覆去修路的钱都有,怎么环卫工人的工资钱没了呢?
当然,现在给出的说法是政府没钱给第三方外包公司,所以外包公司拖着环卫工人,城管局说,年底可能会结清。 这家外包公司的实力这么差,政府没结钱,他们就没钱给环卫工人发工资?
还是说,他们故意不发的?当时招投标的时候,为什么不把环卫清洁外包给更有实力的公司?
法律怎么看这事,有什么好办法吗?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具体到本案,第三方外包公司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没有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类案件,由公司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环卫工人没有找法院申请支付令,而是选择堵路讨要工资,一来可能是不懂法,不知道支付令要怎么申请,也有可能已经申请了,公司依然没有支付。 二来呢,是觉得这种方式,讨要工资的效果更好,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有关部门终归该给个说法。 其实,很多地方的环卫工人到手的工资才一千多两千块钱,他们做的是最辛苦的活,给的却是最少的报酬、
最后,就这样,他们还拖欠了5个月工资,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可以坚决追究拖欠工资单位的责任,让这家拖欠工资的第三方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