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男子终生未娶,却又体弱多病,只能卖房养病,住院的时候

鲨娱崽崽 2024-12-18 20:45:17

“亲情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男子终生未娶,却又体弱多病,只能卖房养病,住院的时候,5个兄弟姐妹,只有五弟愿意照顾他,出院之后,也是五弟把他接回家,男子就将20万房款给了五弟,四弟眼红,以五弟不会照顾为由,接走了男子,并且把他的房款拿走了,不久男子离世,5个兄弟姐妹为了房款,争得面红耳赤。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老二躺在病床上,痛苦地翻来覆去,看着五弟在床前忙前忙后,他那感动的泪水,就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他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直到现在,他才看清楚了哪个亲人心里有他。   他兄弟姐妹5人,从他病倒之后,他也到了大家嫌弃他的年龄,住院这么久,谁都不愿意在他旁边多待一会儿,唯有五弟,还把他当兄弟,在床前伺候他。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住院也只不过是拖时间而已,他就想着出院好好养身体。   五弟这个时候也二话不说,就把他接了回去,并且兄弟俩住在一起,五弟继续照顾他。   为了感激五弟,当时老二买了房治病,手里还有一笔房款,他也将这个房款交给了五弟保管。   可就在这个时候老四出现了,他怒气冲冲地来到老五家,指责老五不给老二看病住院,还霸占老二的房款,自己也不会煮饭吃,根本不能照顾好老二。   老五自然知道老四的意思,不过是眼红他拿了老二的房款,可他根本没有看到照顾老二的辛苦和心酸。   老四说的没错,他本身就不会做饭,现在还要照顾老二,他自己身心疲惫,如今老四要接走老二,老五打心底里也松了一口气,他照顾老二一年多了,也该是换个人来照顾他了,他并不稀罕老二的房款,只希望有人来分担这个压力。   如今老四要把老二接走还要求拿走房款,老五也毫不含糊,就交出了那笔房款。   老五想着老四拿走房款应该会好好善待老二,谁知老四接走老二之后,竟然就把他丢进医院里,没有带回家好好照顾,然后没过多久老二就离世了。   老二一离世,留下的那笔房款,就成了一个兄弟姐妹争吵的根源。   先是二姐找到老四,要他平分那笔房款,老四一看到二姐就一肚子气。   他指责二姐:“当初老二生病,我们就你一个姐姐,照顾老二比较合适,可是你说什么,你说你们家一天也养不了老二,现在好了,老二一走,你就要来分钱了。”   二姐听到老四这么怪着他,就说老四没有把老二照顾好,老二这才离世的。   老四听了这句话,更是恼怒了,然后就和二姐吵了起来。   姐弟俩一吵架,老大老三也出来了,纷纷要求平分老二留下来的房款,老二无可奈何,只好同意分钱,但是要扣掉老二住院的费用以及殡葬费5万元,剩下的就只有15万了,平均下来每人可以获得3万元。   虽然钱分了,但兄弟姐妹的感情却回不到之前了。   那么怎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情呢?   1、谁应该多分钱?   《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按道理来说,老五可以多分钱,老四如果也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他也可以多分钱。至于老大老三还有二姐,他们没有照顾老二,那么是可以少分的。   2、老二生病的时候,只有老五照顾,老四后来才照顾,分钱的时候,大家却都来了,其实他们的行为是非常不利于家风建设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作为兄弟姐妹,其实在老二需要照顾的时候,大家就应该轮流照顾, 而不是去嫌弃,推卸身上的那份责任。   对于这兄弟5人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0 阅读:81
鲨娱崽崽

鲨娱崽崽

小鲨在线精准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