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终于看见一个贪污犯被执行死刑了!李建平,这个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的贪污犯,终于在12月17日被判死刑并执行。
近日,一则大贪官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冲上了热搜!而这位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名叫李建平,曾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党工委书记,据了解,在他任职期间,累计贪污金额高达30亿元,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呢?相当于中西部一个县城的全年GDP,而这样的行为,竟然发生在一位公职人员的身上,怎么能不令人愤慨!
1960年,李建平出生在河北,22岁时参加工作,在内蒙古的一所电子学校,任教长达三年的时间,1985年,他决定从学校辞职,随后就进入了工业局团委担任书记,经过多年的磨练,李建平进入呼和浩特体改委,成为了一名干部。
自此后,李建平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2011年时,得到上级重用的李建平,成为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直到2018年,在这一职位上工作长达7年的时间后,他的所作所为终于被发觉,而他也因为东窗事发,被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经过当地纪委监委人员的严格审查,李建平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依法双开。事实上,早在2017年时,“李建平事件”就已初露端倪,上级组织领导曾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李建平党内警告处分,但是受到处分的李建平却没有丝毫收敛,因此最后才落得了个无法挽回的下场。
2019年,李建平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到了检察机关,经过两年时间的调查,2021年官方发布消息称,某房地产开发商曾向他行贿5.78亿元,而这只是李建平受贿总额的一小部分,随着调查的深入,他的受贿行为越来越完整,还曾利用职务之便,以欺骗的方式,侵占国有公司资金达14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元。
2022年,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一案进行了审理,以贪污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等罪行,决定依法判处李建平死刑,并没收其全部的财产,但在李建平得知判决结果后,他立即提出了上诉,随后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审理,并于今年八月份裁定,驳回了上诉,并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也就此案判决,进行了核准。
2024年12月17日上午,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至此涉案金额超30亿的大贪官,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更是他罪有应得。
在李建平登上高位后,随之而来的是手中越来越大的权利,但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非但没有抵制住,反而成为了金钱的奴隶,甚至用尽各种不当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着实是辜负了组织对他的信任和重托。
李建平事件可谓是内蒙古地区,开启反腐斗争以来的第一大案,在除去毒瘤的同时,也在昭示着组织对于反腐倡廉行动的力度,只要是违法违纪的干部,都将受到严厉惩处,在此也希望“李建平事件”能够让其他的干部同志们,时刻警醒自己,要敬畏手中的权力,不要被利欲熏心,最终走上一条自取灭亡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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