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大爷多次要求美甲店女店主给他按摩,还询问女店主会不会拉火车,女店员拒绝后大爷直接放话:看中你了懂吗?女店员忍无可忍:多次上门,实在忍不了了!
(案例来源:洛阳网)
小蓉(化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她不想进厂上班,也不想坐办公室一个月赚两三千块钱,于是小蓉决定自己创业。
经过学习,小蓉学会了皮肤管理和美容美甲之类的技术,在安化县老家县城的一条街上开了一家美容店。
小蓉作为年轻人脑子灵活,又舍得下功夫宣传,一段时间后,美容店被她经营得风生水起。店里最受欢迎的有几个项目,其中一项就是美甲。
小蓉为了做出最时兴的美甲,经常去外面学习,为此花了不少钱,付出就有回报,美甲渐渐成了她最赚钱的一个项目。
事发当天,小蓉正在店里看店,一个老大爷蹒跚着走进了她的店里。小蓉一看到这个大爷,顿时头都大了。
原来,这个大爷经常从街上路过,每次看到小蓉在店里,就会直勾勾盯着她看,有时候还会进到小蓉店里。
小蓉的店里接待的基本都是女顾客,男性进来本来就不太方便,这个大爷却经常凑过来问东问西。小蓉最开始还很礼貌地和他打招呼聊几句,但是很快就开始烦他了。
这个大爷经常嘻嘻笑着和小蓉套近乎,眼神直愣愣的令人十分不适,还问小蓉做不做按摩。得到小蓉的否定答案后,大爷还不死心,隔几天就会过来问一遍。
事发这天大爷又凑近小蓉店里和她套近乎,问小蓉按不按摩,小蓉不胜其烦,但仍旧耐住性子回答:“我是做美甲的,做美甲的。”
大爷却不死心,问小蓉:“会不会拉火车?”小蓉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不会,你去那边,那边有按摩店。”
大爷笑了一下:“不行。”小蓉再次解释:“我这里是做美甲的,你去那边。”
谁知大爷直接来了一句:“看中你了,懂吗?”
小蓉看着这个满脸皱纹,看起来有七八十岁,比自己爷爷还老的大爷,顿时感觉被恶心到了。
因为不堪大爷长期以来的骚扰,小蓉忍无可忍将大爷和自己的聊天过程发了出来,想要让大爷的家人管管自己家老人。
事发后,有人好奇询问什么是拉火车,有人解释说这是某种特殊服务的暗语,也就是非法交易中的一种。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认定?大爷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
1、老大爷多次要求小蓉为其按摩,并询问特殊服务相关的暗语,其行为构成了对小蓉的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小蓉明确拒绝并表示反感,但老大爷仍不死心,持续骚扰,这严重侵犯了小蓉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
2、从治安管理处罚的角度来看,老大爷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骚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也就是说,超出了正常的交际范围,对他人的生活或者工作造成了干扰,就属于骚扰他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大爷长期的骚扰行为已经对小蓉的正常经营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小蓉完全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大爷的责任。
3、如果小蓉报警,大爷会受到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骚扰小蓉的这位大爷看起来年纪不小了,如果他的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通常情况下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他不会受到处罚,即使拘留不予执行,大爷仍需承担相应的罚款等其他处罚。
老大爷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规范,也触犯了法律底线。小蓉勇敢地将老大爷的骚扰行为曝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
我们应当鼓励受害者勇敢发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让违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为其他潜在的违法者敲响警钟。
最后,年龄不应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作为长辈,老人们更应该为年轻人做好榜样,不要做出不符合身份的事,让自己丢脸,让子女们蒙羞。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