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检2024]《闽南日报》专栏:综合履职筑牢文物保护“防护墙”

身边24小时 2024-12-19 22:58:48

开栏语

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漳州市检察院在闽南日报推出“漳检之窗”专栏。本栏目将深入报道我市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漳州建设中的创新实践,全方位展示检察机关新风貌。同时,栏目还将致力于法律知识普及与传播,搭建检民互动平台。期待以“漳检之窗”,连接检察为民、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漳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闽南日报》12月19日第6版检察之窗专栏报道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和文化根脉。近日,龙文区检察院以一起文物倒卖案的成功办理为切入点,不断探索文物保护的新路径、新方法,不仅为辖区文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更强化了民众保护文物、传承文化的意识。这背后,既是检察机关综合履职的生动实践,也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深刻诠释。

文物遭劫检察亮剑护瑰宝

在平和南胜,一块石碑见证了清乾隆年间海防同知府衙的辉煌历史。这本应是后人探寻历史、缅怀先贤的宝贵财富,却不幸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猎物”。林某某等3人,为了一己私欲,将这块承载着厚重历史的石碑倒卖牟利。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后,龙文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检察官深知,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更是一次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考验。倒卖文物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对文化遗产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为此,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联合开展实地勘察,走访核查相关线索,力求还原案件真相。同时,检察院还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探讨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文物价值的评估,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不懈努力,林某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查实。龙文区检察院依法向龙文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将文物归还原址,同时承担文物恢复原状的费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石碑原保护单位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特意制作了“文物无言检察有声”的锦旗,送到检察院,以表达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有力保护文物的深深敬意和感激之情。

同向而行共筑文物保护防线

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是龙文区检察院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突破,更是落实“三个善于”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龙文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文旅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文物司法保护专题工作会暨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龙文区检察院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办理的文物犯罪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进行探讨。与会单位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和交流,并就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办理等方面达成共识,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协同保护效能,进一步筑牢文物保护“防护墙”。

法治护航让文物火起来

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让文物保护观念根植人心,才能转化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与自觉行动。为此,龙文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强对文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涉嫌倒卖文物、盗窃文物等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加强文物市场监管,防止文物被非法交易和流转。另一方面,该院还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带着宣传手册、普法短视频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乡村,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即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为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龙文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努力为文物保护事业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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