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方糖想要转让这套茶具,不料却收到品牌方的“禁止销售函”
买的商品不想用了,放到二手平台转让,竟然接到品牌方的通知函和律师函,警告说其产品只授权给经销商销售,其他人不得二次售卖。这样荒唐的“维权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最近因梵汝山房茶具警告转让其产品的消费者,而再次受到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价格管控对品牌方来说是一项重要工作,很多初创的小品牌在这方面缺乏能力,于是第三方价格管控团队应运而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宋世锋
网友转让茶具收到“禁止函”
山东网友方糖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她在今年11月通过经销商买了一套梵汝山房的旅行茶具,“不过当时我手里有两套旅行茶具,所以觉得可以转让出去。”
11月29日,一名平台用户联系方糖,称她未经允许在网络上挂出产品,并且给她发了两份文件,要求把茶具下架。记者看到了其中一份“禁止网络销售的通知函”,函中写道:近日,我公司发现通过二手网络平台销售我公司茶具的行为……该等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公司销售秩序。我司严正声明:一、非我公司授权和委托的任何电商平台店铺,售卖我司产品出现任何售后问题,我司一律视为假货。二、为维护渠道的健康发展,对于存在通过互联网销售我公司产品情形的商家,须在本通知函公布之日起1日内将涉及我司产品全部下架。
方糖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位网友12月5日在社交网站上说,朋友送自己一套梵汝山房茶具,因为用不上一直闲置,就挂在二手平台准备卖给需要的人,却被茶具品牌方私信警告。自称该茶具品牌方的工作人员回应,产品只授权给经销商售卖,其他人买了只有使用权,不能二次售卖,除非经过公司授权,否则一律构成侵权。
事件发生后,在二手平台大量涌现“梵汝山房”茶具的转卖帖子,原本价格约为一千元一套的茶具,被网友们标上了从2.5元到1000万元不等的夸张价格,其中最多的是标以250元的价格,并附上嘲讽文字。
控价公司称有“多种手段”
记者多次联系梵汝山房,均没有得到回复。在社交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有网友自述,在二手平台转让买来的物品,却莫名收到品牌方的函件。有网友告诉记者,他不仅收到律师函,而且导致账号被封。由此看来,梵汝山房显然不是孤例。
调查多个类似事件涉及的品牌,记者发现多为初创的中小品牌。大公司有专门的价格管控部门,负责处理扰乱产品价格的行为,很多初创小公司则没有这样的能力,于是一些第三方控价公司应运而生。
记者联系一家头部控价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在多个网络交易平台为客户管控价格,“我们打击方式有多种。第一是通过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渠道,分为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如果注册了商标,可以直接进行打击。如果没有商标权,可以从版权和著作权入手进行投诉,商家很大程度上会进行配合改价。”
工作人员表示,有自主研发的价格检索软件,发现异常价格后会列成表格发给客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之后,我们就会进行操作。我们有专门的小组,每个人分工明确,效率很高。”
该公司表示,对于二手交易平台的异常价格也能处理,但上面的很多用户是个人,所以他们经常运用律师函这类手段。很多消费者不想牵扯到法律风险,很大程度上会配合改价或者直接下架。
另一家控价公司也承认,消费者在二手平台低价转让商品肯定是不违法的,“我们不能以未授权的名义去投诉。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侵权的名义进行投诉,或者以骚扰、干扰店铺的方式,促使下架这些链接。”
律师:品牌方无权干涉处置权
品牌方的这种过度维权,让很多消费者感到困扰。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燚表示,首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合法购买商品后,即取得了该商品的所有权,有权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品牌方在消费者合法购买商品后,一般无权再干涉消费者对商品的处置权。
其次,根据商标权与权利用尽原则,一般来说,当商品经过商标主体合法销售或者转让后,该主体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次销售该商品或直接使用附有的商标。但如果二手商品的转售行为改变了商品的原有性质或形态,或者批量进行二次转售行为,或者存在恶意损害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则品牌方有权进行干涉。
品牌方可能担心二手商品的低价转让,会影响其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高端、稀缺等形象,但维权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依据或者是明确的合同约定。作为普通商品,限制或约束消费者转让或作为二手商品出售行为本身,其合法性就存在问题。
此外,控价公司对个人消费者合法转让二手商品过度维权,也会对品牌方造成负面影响。这次梵汝山房事件发生后,品牌方不得不公开道歉,内容包括“在处理二手售卖事件时,我们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缺乏与消费者的充分沟通和理解,这是我们极大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