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发布|《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黄河 2024-12-20 13:17:34

12月1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唐海涛,滨州市教育局总督学李云涛,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卫生健康保障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郑云超,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晓明,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为保障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机构、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0月31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立足解决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三个方面,合理划定职责权限,科学做好制度设计。

《条例》要求,设立校外托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对相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了限定;明确了中小学校食堂配建要求、陪餐制度要求和配餐单位选定程序;做好校外托管机构信息统计;采购和加工食品的注意事项;建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细化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处置措施;做好用餐营养管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和学生健康监测等各项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滨州市加强规范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构建起学生集中就餐科学、闭环管理的链条,为滨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新黄河客户端王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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