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2月20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陈某买房缺钱要贷款,因征信问题受阻,便网购了一份不动产产权证明,从银行累计骗取贷款60万元被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陈某为了办理购房贷款,因其自身征信存在问题,便通过网络与办理假证的人员取得联系,购买了一份假不动产权证书。2023年1月9日,陈某使用该假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办理了“金农易贷”贷款,贷款金额30万。2024年1月9日,陈某结清上述贷款后,又在同日,以同一贷款合同贷款30万元,该笔贷款银行分三笔发放。截至2024年8月29日,陈某未还本金数额为3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国家机关证件,陈某为贷款需要,网上购买伪造的不动产权证,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案发后陈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判处上述刑罚。
大皖新闻记者张安浩通讯员严翠
那要是没钱还款怎么办?等到还不了的时候在报警,按着逻辑,大家都敢造假了,反正只要能还款就没事大家了?
如果人家在按时还款,没必要追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