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将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金通灵案诉讼进展,如深圳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将依法分别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同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同时,证监会也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前不久,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于12月16日晚间分别公告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2名投资者向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等20名被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为95.02万元。
另外,金通灵、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也分别公告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10名投资者向金通灵、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24名被告提起诉讼,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75.64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
“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上述部门负责人还表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
“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部门负责人称。
在此之前,国内已经落地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包括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2021年11月,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相关主体赔偿5.2万名投资者24.59亿元,标志着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功落地实施。
2023年12月,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上述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