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产妇在突然在家临产,脐带不慎断开,事后丈夫去医院给刚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

肆时说说 2024-12-21 21:02:10

深圳,一产妇在突然在家临产,脐带不慎断开,事后丈夫去医院给刚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却被告知婴儿并非在本院所生,需要花5000元做亲子鉴定,证明婴儿与男子及妻子的血缘关系,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这让产妇的丈夫对此无法理解,认为医院在故意为难患者。医院:符合规定!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喂!老公,你快点回来,我好像要生了……”王娜扶着腰痛苦的打着电话。

一早杨震就去市场买菜,准备中午给妻子做红烧肉,却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感觉身体有些不适,感觉快要生了。

市场离家不远,他急忙往家跑,到家拎东西前往医院,当他扶着妻子准备出门时,妻子“啊呀”一声,孩子生出来了。

杨震此时面对紧急情况,也是自乱阵脚,他冷静下来后先为孩子做了简单包裹,把妻子安置躺好,并立刻拨打120求助。

待120救护人员赶到,发现孩子脐带已断,并对王娜及孩子进行了初步处理,随后将母女二人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经过三天的医院的观察和治疗,母女俩的身体状况逐渐稳定下来,医院表示已无大碍可以出院。

出院前,杨震去为女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生表示,由于他的女儿并非在医院出生,到院时已经断脐。

因此需要进行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与杨震夫妇的血缘关系,才能发放出生证明,并推荐了一家医学鉴定机构,费用为5000元。

这个消息让杨震感到十分困惑和不满,他无法理解,他和妻子是合法的夫妻,孩子也是在他们的婚姻关系中出生的,事实摆在眼前,为何还要花费5000元去做亲子鉴定?

杨震还提到妻子虽然没有生到医院,但是在该医院做过孕检,且有医院开具的生育登记凭证。

医院方面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规定,表示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发放出生证明,这让杨震感到十分无奈和沮丧。

杨震觉得所有证据都能证明女儿为自己的亲生,并不需要那份亲子鉴定,而医院仅仅因为孩子未在医院出生,就要求做亲子鉴定并支付高额费用,是医院在刁难自己。

随后杨震通过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分享了自己的遭遇和困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帮助。

同时,也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才认定这件事呢?

1、杨震想要为女儿办理医学出生证明,遭到医院的拒绝,表示孩子并非在本院所生、需要做亲子鉴定才可以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助产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等必要材料。

由于当时120医护人员赶到杨震家中时,孩子的脐带已经断开,因此依据上述规定,需要进行亲子司法鉴定,医院才能为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2、杨震表示妻子怀孕期间妻子虽然没有生到医院,但是在该医院做过孕检,且有医院开具的生育登记凭证,难道也不可以证明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 一是由原“家庭接生员”接生的;

二是因急产分娩后不在助产机构处理,而是在不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由“120”出诊进行了医疗处理的;

不符合上述签发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签发,并由拟申办出生登记户口地的签发机构函告公安机关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说明。

对于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助产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核查表》、亲子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符合机构外签发情形的佐证材料。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方面的要求并非无稽之谈,确实是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要求也是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合法权益,防止可能出现的身份冒领、拐卖儿童等违法行为。

然而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对于像杨震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3、医院表示有责任严格执行出生证明的相关规定,也有义务通过适当的伦理与人性对待每一个家庭。

最后医院表示愿意为杨震一家提供必要的帮助,针对院方解释及提供证据,杨震及妻子表示谅解。

但是由于家里经济困难,杨震要求医院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医院公章,他将依法申请救助,等筹够亲子司法鉴定费用再做亲子鉴定,开具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也答应了杨振夫妇的要求,目前,后续工作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此你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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