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湘潭市高新区丝绸南路95号湘潭上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巨友中央公馆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物业服务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制度,安排了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检查中,对于负责巨友中央公馆小区的湘潭上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巨友中央公馆小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针对以上情况,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36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消防控制室是确保消防安全第一道“防火墙”,火灾扑救时的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需掌握相应技能和取得相关资质,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置,防止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