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郑凯文)以低价收购散装鸡蛋,喷码“变身”品牌鸡蛋,再加价出售牟利超百万,4人团伙因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公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张某未经北京德某某公司许可,生产、销售假冒“德某某”牌鸡蛋,涉案金额共计170余万元。被告人杨一某向被告人张某采购上述鸡蛋并对外销售。被告人杨二某向被告人张某采购上述鸡蛋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共计7万余元。被告人徐某向被告人杨二某采购上述鸡蛋并对外销售至本市海淀区等地,涉案金额共计7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杨二某均向北京德某某公司退赔2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一某、杨二某、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被告人杨一某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杨二某、徐某情节严重,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三人刑事责任。
据张某供述,自2020年起开始售卖冒牌“德某某”鸡蛋,为牟取非法利益,张某到北京周边收购散装鸡蛋,低价出售给下家,下家再加价出售给徐某。另据被告人徐某供述,其进货后,一箱鸡蛋获利5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