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到,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