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有的人明知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2月10日21时许,现年19岁、家住罗平县腊山街道青草塘居委会的肖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福昆线2275公里600米(板桥二中路口)处,被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肖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2月18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肖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民警提示,切勿心存侥幸,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