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一女子卖凉皮,把自闭症儿子拴在腰上,突然来了位男子,要她免费给自己做一份凉皮,女子一愣,随即说道:我给你做个10块钱一份的!男子吃完后给她转账20000,女子大惊,男子却说,虽然只是杯水车薪,希望你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原来,女子和孩子有一段让人落泪的故事。
(内容来自: 枣庄新闻网)
李梅抱着儿子,泪如雨下,儿子确诊自闭症那一天,天都塌了。
儿子皓皓在一旁自顾自的玩耍,他天真可爱,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对自己的病情,全然无知。
李梅的家庭也瞬间倒塌,夫妻办了离婚手续,皓皓的抚养权归了爸爸。
可是爸爸狠心,要把他送到福利院去,李梅坚决反对,他明明有自己的亲生父母,为啥非要到那里去?
从此以后,李梅接回孩子,陪着孩子做康复治疗,她风里雨里,从未间断过。
可是治疗费用每月都要好几千元,家里的积蓄日渐减少,李梅发愁,她作为一个母亲,狠不下心来放弃自己的孩子。
于是她自学关于自闭症治疗的有关知识,亲自帮助儿子做康复训练。
可是,她和儿子的生活还要继续,为了生计,也为了多给儿子攒点钱去做进一步的康复治疗,她摆起了一个小摊,卖起了凉皮。
从此以后,她成了这一片的热门话题,过来过去的人都知道有一位卖凉皮的妈妈,腰里系了根绳子,拴着自己7岁的自闭症儿子。
一位男子,偶然知道了她的事情,他在一个傍晚,来到了李梅的凉皮摊前面。
他装作若无其事,来到李梅跟前,然后向她要求: “姐,能不能免费给我做个凉皮?”
李梅一愣,以为听错,她随即又想,也许人家遇到了什么困难了,才来向自己张口。
她随即笑了一声: “行!我给你做个10元的吧!”而10元的凉皮在李梅这里已经算是顶配。
男子显出不好意思,谁知李梅反过来劝他: “没事没事的,凉皮不值钱,我给你做!
只见她手下麻利,把最好的食材都摊在面皮上面,男子连忙告诉她说: “给我做个便宜的就行,不用放那么多肉的。”
果然善良的人都是相通的,李梅笑着说道: “没事,谁来我都能做……”
男子接着问她,今晚一共卖了多少钱,李梅告诉他说: “今晚卖了60!”
男子心里感动,眼泪几乎落下,他又有一搭没一搭的询问李梅的情况。
李梅也不隐瞒: “我离婚了,孩子本来是归爸爸抚养,可是他要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可是我这当妈的怎么舍得?”
而孩子的爸爸,人间消失,偶尔会出现一次,甚至会一年才来看上一次儿子。
男子又问她感到累吗?李梅笑着说到: “我没时间累呀!”
男子吃完后借故离开,不大一会,他提了几箱奶和补品送给孩子。
李梅正要推脱,男子拿出手机,扫了她的收款码,给她转了20000元,李梅大惊失色,摇着手连连拒绝。
“姐,你听我的,我是做自媒体的,我刷到你的视频,我过来找你的,我自己能赚钱。”
“虽然我知道这笔钱对你现在的生活来说是杯水车薪……”
李梅摇着头,不知该说什么,她哽咽不止: 太多了太多了,我给你退回去,如果你给我几百,我能接受,心里也没那么难受……
男子挥着手说: 姐,别难受……
李梅抱住孩子,泪如雨下,腰里那根绳子,就是一根脐带,当年医生剪断了它,如今又被妈妈系上。
李梅和孩子的事情在网上迅速被传开,当地的爱心人士也都纷纷前往,希望能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李梅离婚,孩子判给前夫,前夫不管,李梅不忍心又接回孩子。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皓皓的抚养权在离婚后判给了父亲,但李梅作为母亲,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皓皓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李梅有权接回孩子并照顾他。
2、李梅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并要求皓皓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如果皓皓的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皓皓与李梅共同生活更有利于他的身心健康,李梅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同时,她也可以要求皓皓的父亲支付抚养费,以确保皓皓的成长和康复得到充分的经济物质保障。
3、博主在刷到李梅和孩子的故事,特意来转给她20000元,人间大爱。
博主的行为是人间大爱,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和爱心,博主的捐赠行为是自愿的,不受法律强制或限制。
博主善良,他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
博主的爱心行为不仅帮助和改善了李梅和皓皓的生活状况,也传递出了人间的正能量。
愿世界将你温柔以待。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