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霸凌员工要求其抄写心经#[#向职场霸凌劳动碰瓷说不#]杨某在某医疗公司担任商务部经理,后因拒绝调整工作内容而被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要求抄写《心经》一百遍,并在全公司通报。杨某的办公设备被收走,仅留下《心经》。杨某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仲裁委员会支持杨某的请求,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与仲裁结果一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示,职工在日常履职时应提高对职场霸凌或隐形霸凌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及时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坚决抵制职场霸凌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职场环境。#公司霸凌员工收走其办公设备#(工人日报)